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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服装鞋帽消费投诉居高不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0   浏览次数:526
今年1至2月份,武汉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共接到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54688件。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通讯产品、服装鞋帽、交通运输服务三大类。

  通讯产品投诉同比增两成

  今年1至2月份,涉及通讯产品投诉2199件,同比增长两成以上。质量问题投诉最多,以私货、山寨、翻新、高仿手机投诉居多。其次为售后服务问题,主要集中在手机退换货过程中拖延维修、拒开维修单等方面。

  今年元旦,王先生在广埠屯一手机市场,看中一部国产红米手机,价格700元,商家要求先付款再验机,但消费者付款后发现,手机竟然是一部高仿机,要求店家退机遭拒,遂求助于工商部门。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为消费者更换了一部红米新手机。

  服装鞋帽类投诉居高不下

  今年头两个月,涉及服装鞋帽类投诉2026件,居高不下。鞋子质量问题仍居投诉第一位。

  朱先生于去年圣诞节期间,在武昌大成路一家鞋店买了一双皮鞋,穿了两天后发现皮鞋脱胶。他与商家联系,工作人员以消费者有脚气,脚出汗导致鞋子脱胶为由,拒绝处理。消费者愤而投诉。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双新鞋。

  物流服务易丢货物

  2014年1月和2月,交通运输服务类的投诉达1274件,快递服务投诉量占交通运输服务类投诉量的四成,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配送不及时、不按规定提供“先验货后签收”服务、物品损坏后赔偿标准过低等等。

  吴先生于去年12月下旬,委托硚口区一快递公司托运货物至汉川,可货主一直没收到货,查询后得知货物已丢失,快递公司同意按货物价值的40%赔偿,消费者认为不合理,打12315投诉。后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同意全额赔偿。

  实习生张珊珊 记者马辉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根据《合同法》规定,交纳“定金”后,如果消费者违约,商家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商家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给消费者。

  而交纳“订金”就不同,商家可以与消费者协商退还“订金”。

  购买房产商家多使用“定金”,如果消费者反悔,商家就不愿意退“定金”;汽车商喜欢用“订金”,提车时再加价,如果车主不加价,即使退“订金”也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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