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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价”政策是特价还是手段 密云重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27   来源:楚天都市报   浏览次数:1075
     昨日,汉口居民王小姐反映,她在一家商场的鞋柜买鞋时,商家推出所谓“一口价”,即打折后的“特价”,但并未标明原价,售货员又未说明折扣率,这种“特价”的真实性让她怀疑。

     为此,记者走访了武昌街道口、中南商圈及汉口江汉路上多家商场,发现不少商场专柜都在采用“一口价”的方式促销,但这些专柜都只标有现价,未注明原价和折扣额度。

     记者在某专柜看到,一双鞋子的“一口价”为299元,但记者询问原价时,售货员称,这是折后价,至于原价和折扣,她也不知道,她只是照标签上的“一口价”来卖,标多少就卖多少。而记者随机采访消费者时,大多数人表示:“对此已习以为常,从来没想过要去询问原价。”仅一名消费者称,不知道商品原价,没法确定该商品到底有没有优惠,或者优惠了多少,这种“一口价”让人实在搞不懂。

     对此,武昌区消协的孟秘书长表示,消费者有权知道商品原价;按规定,如商品打折或促销,必须明码标价,商家有义务告知消费者原来的价格信息,要公示原价和打折价;消费者一旦发现商品涉嫌虚假打折或价格欺诈,可拨打“1231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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