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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1-28   来源:新华网   作者:搜鞋网   浏览次数:940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在1月11日召开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说,质检总局将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在探索建立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的基础上,全面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失信行为。

王勇要求,质检系统要加大质量失信惩戒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失信者失去生存环境,让守信者受到褒扬奖励;要强化企业质量诚信意识,大力加强质量诚信道德教育,引导企业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理念,敦促各类企业严格守法经营。

据王勇介绍,质检总局将加强质检系统内部合作,加快整合检验检疫和质量技术监督质量诚信信息资源,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同时建立统一的企业质量档案、统一的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统一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网,建立规范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

[延伸阅读]:

中国将把国外不良进口商也列入“黑名单” 
 
       通知称,目前,全球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日趋突出,个别国家或地区进口商恶意逃债或违反合同的现象明显增多,加大了中国企业出口收汇风险。

通知要求,各驻外经商机构要进一步发挥协调和服务功能,调查了解本地区主要进口商的经营动态,及时向国内报告风险提示与预警信息;积极做好与当地有关部门和境外中介组织的协商,加强对不良进口商的监督,协助解决经贸纠纷,必要时应协助国内企业采取适当措施,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争取妥善补救。

行业商协会要密切关注会员企业的收汇风险情况,对一些具有行业特点、集中高发的出口收汇风险,要及时通过有关渠道向行业内企业发布;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做好出口协调工作;要加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力度,建立与完善同境外商会协会的联系机制,定期沟通行业企业经营情况,保障中国企业进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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