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经贸委了解到,从即日起,企业可开始申报省级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同时,企业申请省级新产品新技术,可选择四种方式进行鉴定。
据了解,四种鉴定方式包括会议鉴定、函审鉴定、检测鉴定和合同验收。会议鉴定,是由省经贸委组织行业技术专家及用户代表组成鉴定委员会,以会议的形式听取企业对新产品研制工作的汇报,鉴定委员会在充分质询及讨论的基础上作出新产品技术等级评价并形成鉴定委员会意见;函审鉴定,是由省经贸委组织行业技术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各成员就新产品鉴定资料提出书面意见,省经贸委根据鉴定委员会成员的书面意见提出鉴定委员会初步意见,再提交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确认后形成鉴定委员会意见;检测鉴定,是由省经贸委委托专业的检测机构,按照新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有关指标进行检测分析,提出检测报告并作出评价、结论;合同验收是指,由省经贸委组织行业技术专家及用户代表组成鉴定委员会,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测试、评价,并作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