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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国家纺织新标准实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17   浏览次数:1028

  8月1日起,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将正式实施。届时,三岁以下儿童服装必须符合A类标准,不符合《规范》的童装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

  新版《规范》将取代目前实施的2003版国家标准,成为纺织品新的强制性国标。据悉,与旧国标相比,新版《规范》扩大了婴幼儿纺织品覆盖的年龄范围,即对于婴幼儿服装产品的定义由“年龄在24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改为“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

  此外,《规范》规定的指标,包括甲醛含量、pH值、异味等,根据这些指标,服装被分为A、B、C三个档次,经检验符合A级标准值的可供婴幼儿使用。从下月起,三岁以下儿童服装都要执行A类标准,同时,生产企业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不符合《规范》的纺织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机织起绒合成革基布

  12月1日实行新国标

  近日,由福建省纤检局为主起草的《机织起绒合成革基布》国家标准(GB/T28462-2012)经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将于2012年12月1日实施。

  机织起绒合成革基布是生产合成革的主要原料之一,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产业用纺织品。据介绍,该标准根据厚度和后道制革加工工艺对机织起绒合成革基布进行了分类,并对厚度、毛细效应、断裂强力、撕破强力、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性能指标进行了详细规定。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指导制革生产,促进机织起绒合成革基布产品质量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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