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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颁发鞋类生态标志准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1-07   来源:站西鞋城网   作者:站西鞋城   浏览次数:1141
       广东省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日前透露,欧盟颁发鞋类生态标志订立准则。目前使用的准则,将于2010年3月31日后失效。

据悉,新决议有效期为4年。至2010年3月31日期前提出的鞋类生态标志申请,可以比照现行。

新准则旨在限制有毒残余物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水平以及推广更耐用产品。例如,供应商必须确保皮制鞋履最终产品不含铬VI,并提交ENISO17075测试报告作为证明。此外,供应商还必须提交测试报告,证明用于最终产品的材料不含有砷、镉及铅。在有害物质的使用方面,决议禁止使用五氯苯酚及四氯苯酚,还有属于22种芳香胺名单内的染料。此外,橡胶中亚硝胺的含量必须用仪器无法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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