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环保部门获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皮革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福建省环保厅近日向各市政府下达《2011-2015年皮革行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皮革行业整治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切实削减全行业排污总量。
方案要求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水污染物指标排放总量实行严格控制,2011年全省皮革行业比2008年下降的比例为:化学需氧量下降45%、氨氮下降41%;2012年比2008年下降的比例为:化学需氧量下降42%、氨氮下降39%;2015年比2008年下降的比例为:化学需氧量下降40%、氨氮下降36%。
方案对全省9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总量削减任务作了详细分解,并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