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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让“一元开公司”成现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0   浏览次数:521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法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之前公司法的12个条款。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对公司法所做的修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变化:修改12条款呈三大亮点

  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修改了之前公司法的12个条款。其中有三个主要条文是亮点。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最突出的亮点。福建天衡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蔡跃忠律师解释:“通俗易懂地说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蔡跃忠律师补充:“‘自主约定’这四个字给了企业更大空间,比较灵活。”

  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据了解,此次修法为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基础和保障。下一步,工商总局将研究并提出修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建议,同时积极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并完善文书格式规范和登记管理信息化系统。

  利好:激发中小投资者创业

  说到公司法修改的意义,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接受媒体的回答是,为了“进一步激发中小投资者的创业活力,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关于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的要求。”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有利于激发中小投资者创业活力。“今后新版的营业执照上,资本栏将发生重大变化。”从事多年工商管理工作的蔡明珠告诉记者,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除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银行、期货、证券等行业,其他公司均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在华侨大学附近学生街创业的毕业生陈温感慨:“这对白手起家的创业者来说,是一则好消息,特别是对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来说,更有吸引力,确确实实地拨动了公司制度改革的神经,推进了人们自主创业的浪潮。”

  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这让“一元开公司”成为现实。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是对公司监管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减少了对市场自治事项的干预。在泉州北峰工业区某饮料批发公司从事多年会计的柯丽琴告诉记者:“我们经常为了提交一份报告,企业往往派专人在银行与会计事务所之间多次‘往返跑’。同时,还需花费各种费用。若是企业出资者新投入资本、整体改制、设立分公司等等情况下的变更验资,则更是流程繁多、手续繁琐,这样一来,企业的发展空间就更大了,对我们来说也是轻松了一点。”

  同时,在微信圈里,大家纷纷议论“听说今年企业不用排队年检啦?”年检制度“下岗”之后,取而代之的是“年报制度”,企业只需要登录相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自行提交年报,就可以完成整个申报程序。负责泉州分公司业务的厦门某公司员工小陈告诉记者:“这样一来,我们就不用两地跑,动动鼠标就可以解决了。”泉州市丰泽区工商局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年报制不仅能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工商系统来说也大大节约人力物力。”

  提醒:如实填写年报

  对于公司法提供更便利的法制制度,有网友提出担心,认为对非货币出资审查不严将导致欺骗现象频发,也对公司法修改后可能带来的风险十分关注,保护债权人利益、健全企业主体信用等制度的建立完善有望陆续提上日程。对此,从事多年工商管理工作的蔡明珠说道,“降低准入门槛,这也是一把双刃剑,正如打开窗户,涌进新鲜空气,也可能混进苍蝇蚊子。为了防止这些苍蝇蚊子的进入,破坏市场秩序,当然也要严格把关,做好各种监管制度的配套和完。这次改革的核心是‘宽进严管’,宽进就是指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严管则是系列措施,比如3月1日启动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可登录查询企业信用情况。”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也表示,在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同时,将建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向社会公示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和监管信息,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自律作用,强化企业自我管理,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和经营场所管理,切实保障交易安全。

  对于取消年检制度后,年报制度开始实施,业内人士重点提醒,“企业要对年报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报的,将受到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处理,“希望广大企业按时、如实填写年报,对他人负责,也对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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