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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将对亚洲鞋采取四项措施: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1-20   来源:中国合成革网   作者:中国合成革网   浏览次数:1124

1月10日,路透社报道,欧盟制鞋业放弃对自中国和越南进口皮鞋再次提起反倾销日落复审申诉。欧盟鞋业联合会(ECE)主席Vito Artioli表示:“在再次寻求复审问题上,我们不再拥有来自欧盟政府的支持,如果我们坚持提出复审,将必败无疑。因此我们决定寻求其他的保障。”

但应产业要求,欧委会承诺在3月底反倾销措施到期后,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每周监测自中、越两国进口皮鞋数据;二是对中越两国鞋业补贴状况进行密切监控,一旦证据确凿,将迅速启动新的贸易救济调查;三是支持推行强制原产地标识规则,以提升欧盟消费者对欧盟产品的忠诚度;四是施压中国政府进一步开放高端鞋市场,进口更多欧盟鞋类产品。

文章认为,欧盟皮鞋案一直备受争议,2006年首次征收反倾销税即引发相当数量的欧盟成员国、零售商和进口商等方面的强烈反对。2009年底欧委会延长措施的日落复审决定,则是以欧盟制鞋产业代表国家--意大利不再提出新的复审申诉为前提的默认协议,但欧盟裁决随即仍被中国政府迅速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由于未来欧盟新的决策机制将对意大利等传统制鞋大国有利,亚洲鞋商的违法行为将会受到严惩,今日欧盟产业的表面“低头”对亚洲鞋业而言并不必然意味着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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