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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通 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11   来源:CFRD   作者:CFRD   浏览次数:2463
各有关制鞋会员企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当前工业稳定增长补充措施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11]5号)精神,“从现在起到明年6月底,对当月产值环比有增长的纺织服装、制鞋、造船等行业企业,以每度电补贴0.1元的形式予以奖励”。

     请相关企业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向经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争取得到奖励扶持。






莆田市鞋业协会
二0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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