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制革行业规范条件》,新建(改扩建)制革企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化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内,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改扩建)制革企业。
业内人士认为,制革行业规范条件正式施行,再次抬高了准入门槛,同时也可以促进我市制革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产业合理布局,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