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P浏览 | RSS订阅
 
会员登陆:     VIP功能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 » 行业资迅 » 正文

工信部发布《制革行业规范条件》6月1日执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14   浏览次数:431

      工信部昨日发布2014年第31号公告,由该部制定的《制革行业规范条件》正式对外发布。

  据文件显示,为促进我国制革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实现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业和信(和信专卖店)息化部关于制革行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工信部消费〔2009〕605 号)、《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函〔2011〕13 号)、《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发〔2012〕130 号)等产业政策要求,由工信部制定了该规范条件。

  《制革行业规范条件》从企业布局、企业生产规模、工艺技术与装备、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等6个方面来规范我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的所有新建或改扩建和现有的制革企业,但不包括毛皮加工企业。

  该规范条件的发布,对规范行业投资行为,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产业合理布局,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该规范条件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 文章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文章
点击排行

 
 
主办:中国鞋业研发设计中心、国家鞋类检验中心、全国橡胶工业信息中心鞋业分中心、莆田市鞋业协会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200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