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四

  修鞋最多不得超过30天

  经营者为消费者免费修理,修理期限一般不超过7天,返回生产厂家修理的期限不得超过30天,超过修理期限仍未修复的,消费者有权选择更换或退货。

  变化五

  两次修不好可退换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穿着的鞋类商品,经营者应负责为消费者更换或退货。退货时可按购货凭证价格每日收取0.5%的折旧费,折旧费计算时间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至换货、退货之日止,不包括修理所占时间。

  变化六

  卖鞋要给“三包”凭证

  经营者出售鞋类商品时,应保证销售商品的质量,并向消费者如实介绍商品性能、规格、材质及使用、维护、保养等注意事项。应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和“三包”凭证。

  几种情形不实行“三包”

  这几种情形是:标明是处理品,并已作说明的;凭证内容与商品实物标志不符或被涂改的;未按商品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人为损坏的;超过“三包”有效期限的;消费者私自修理过的;运动鞋穿着后出现鞋面弯曲部位喷涂层脱落、露出底色的;定制鞋类;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此处与老“三包”相比,多出了3种情形。

  认定纠纷有妙招

  据介绍,鞋类消费投诉及纠纷中最难解决的是,出现的问题究竟是鞋子本身质量问题还是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新“三包”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对鞋类质量有争议需送法定产品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或鉴定的,消费者或经营者都可申请检验或鉴定。消协可应消费者请求视情按《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实施办法》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救助。

  据介绍,新“三包”将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原则,参照国家其他商品的“三包”进行修订。商家纷纷表示,新“三包”施行后,他们将不折不扣地执行新“三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