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苦等两周商家不发货
昨日,市民陈小姐告诉记者,在“双11”当天,她在天猫商城一家名为“奥康鞋业旗舰店”中看中一款原价539元钱的真皮皮鞋,这个皮鞋折后189元。陈小姐在付完全款后,满心期待卖家及时发货。
1周时间过去了,陈小姐发现商家并没有发货,她马上咨询卖家客服人员,被告知,此前的货卖完了不过厂家正在补货,并承诺有货后会马上给陈小姐发货。可谁知道,在11月23日,陈小姐接到该商家的短信,称“您的订单因质检不合格无法寄出,请联系客服人员为您换鞋款或申请退款”。
陈小姐立即联系了该店的客服,对方表示:“不能发货,退款也只能按拍下商品的价钱退回,并没有补偿。”“这个理由显然是假的。”陈小姐气愤的表示。
调查:多位网友遭遇商家不发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陈小姐的遭遇并非个案,不少网友都反映在11日当天遭遇到类似情况。网友“初学乍练”称他于“双11”当天,在天猫上购入“奥康鞋业旗舰店”的黑色棉皮鞋一双,商家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但两周后,也收到短信说因质检问题不能发货,希望买家办理退款和选购别的商品。该网友发现,如果挑选其他商品,价格有所提高。当他提出按照专柜价进行赔偿时,遭到了商家的拒绝。
该网友表示:“早知道货发不出来就不买了,从来没有遇到过天猫这样的问题,请天猫对此卖家采取措施给买家一个说法,自己实在对天猫没有信心了。”
记者发现,该网友说出自己的遭遇后,很多网友回复称自己同样遭遇这样的问题。
天猫:延迟发货消费者可获赔偿
按照陈小姐提供的网址,记者登录了该网店,在店铺首页写着“11日-17日拍下付款的订单将于21日之前陆续发出”。记者联系了该店客服,客服人员表示,部分商品确实是由于订单质检不合格无法寄出。
随后记者拨打了淘宝的客服电话,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特殊商品外,活动期间付款的活动商品,以及订单付款时间在2013年11月11日-11月17日期间的其他商品,将在2013年11月20日23:59:59前发货。延迟发货的,商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三十(金额最高不超过五百元)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将以天猫积分形式支付。此外,消费者在发起退款申请之日起的5日后可“申请天猫客服介入”。
陈小姐对记者说,一开始想维权,但最后觉得100多元钱的东西投诉起来很麻烦,最后无奈还是选择了退款,而没有申请违约金。
律师说法:商城卖家涉嫌违约
对于陈小姐的遭遇,长春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表示,目前长春消费者协会已经跟淘宝总部所在地杭州实现了对联,如果长春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进行投诉。对于陈小姐的遭遇是否应该得到赔偿,还要看购买时跟商家的约定。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合同的成立有两个条件,一个是邀约,一个是承诺。天猫商城卖家把不同种类的商品上架,这就是对消费者的邀约,消费者付款的行为是对邀约的承诺,承诺一旦作出,该合同就成立了。合同成立后,卖家就要遵守自己的义务发货,否则就构成了违约。如果商城卖家以各种理由不发货,就已经构成了单方违约。
该律师还表示,在网络购物方面,国内现在还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对于消费者在网络购物维权上,相对来说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