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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初步裁决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3   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浏览次数:1702

       11月13日,商务部发布2012年第7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型号为TDI80/20)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公告说,商务部初步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存在倾销,中国相关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商务部决定对上述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商务部于2012年3月23日发布第14号公告,决定对上述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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